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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中国政法大学复试工作办法
HTTP://WWW.FXSS.NET   日期:2007-4-14 15:06:06     来源:   点击: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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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复试的程序、复试时间、地点安排;

复试程序:考生首先到所报专业的所在学院复试报到,接受资格审查。审查合格的考生,查询具体复试时间和地点安排;根据具体的安排,参加外语听力、口试,专业课笔试、口试以及由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。

复试时间:420426

复试地点: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教学楼。

2、复试比例:法学上线生源充足的各专业(含法硕)复试比例为130—150%,上线生源不足的各专业根据调剂情况,复试比例120%左右。

具体复试比例由学院根据上线生源情况确定。

3、复试考核方式:

笔试按照《中国政法大学200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》中公布的复试科目命题,内容不超出公布的参考书目。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小时,试题满分为150分。同等学力加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,试题满分为100分,及格分为60分。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详见我校网站通知。

专业课面试主要考查笔试时无法考查的内容,重点是对考生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的考查,如逻辑思维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、应变能力、心理素质、举止和礼仪等的考核。

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由外国语学院统一组织。外国语听力测试考试时间为30分钟,卷面分为50分。外语口试小组由2名教师组成(外语口试时,进行全程录音),口试分值50分。

4、对复试考生的加分原则和依据。

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,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(在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该专业学术论文),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,可加510分,计入复试成绩。

5、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具体方法

通过对拟复试考生的档案调取,进行政审和道德品质考核。

6、复试名单的确定原则,公示方式

首先,我校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复试最低分数线确定我校复试分数线。然后根据我校复试分数线按学院、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复试人员名单。参加复试人员名单,通过校园网向社会公布。并将录取原则、复试方案、复试人员名单,送校招生纪检、监察领导小组备查。

7、初试、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

拟录取总成绩=(初试总成绩5)×.6+复试成绩×0.4

8、复试考生的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

复试考生的成绩由相关学院组织硕士生导师根据考生复试情况评定。

计算方法:复试成绩100分)=专业课笔试成绩150+专业课口试成绩150+外国语成绩100分)

复试成绩未达到60分,认定复试成绩不合格。复试成绩不合格者,不予录取。

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,但单科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

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,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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